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是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出租人与承租人自主约定,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时间限制,同时也是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前提条件,它关系到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时间长短,支付租金、交付租赁物的时间限制等。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对租赁期限作了最高限制即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同时还规定:“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这样规定,就给双方当事人在20年期限届满后有补充、调整的机会,有利于公平原则的实现。
同时说明20年不是绝对最高期限,如果租赁合同20年到期时,双方当事人仍然希望保持租赁关系,可以采取两种方式,
一是并不终止原合同,承租人仍然使用租赁物,出租人也不提出任何异议,这时法律规定视为原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当事人形式了不定期租赁关系,这种状况称之为合同的“法定更新”;
二是双方当事人根据原合同确定的内容再续签租赁合同,当事人可再订租期为20年的合同,此称“约定更新”。
一、租赁合同的登记时间
租赁合同时间写法是这样的:甲乙双方约定,在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向乙方立即交付该店面。
该店面租赁期共几年,自哪年哪月哪日起,至哪年哪月哪日止。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写好期限和起止日期。不然合同条款不完整,容易产生争议。
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是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出租人与承租人的自主约定。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时间限制,同时也是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前提条件,它关系到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时间长短、支付租金、交付租赁物的时间限制等。
租赁合同的生效情况如下:合同没有注明何时生效的,则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定完毕后,即生效;注明何时生效的,以注明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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