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车横穿马路撞到汽车车门是根据过错方而定责,如果电动车属于过错方,则由电动车承担责任;反之则由机动车承担赔偿责任。非机动车横穿马路是违法的,一旦被警方查获,则需要接受一定的处罚结果。
一、电车横穿马路撞到汽车车门谁的责任
电车横穿马路撞到汽车车门的责任是根据谁是过错方而定责的,如果电动车驾驶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电动车驾驶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电动车驾驶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二、非机动车横穿马路违法吗
非机动车横穿马路违法。如果电动车属非机动车则需下车推行过道路,如果属机动车则需走机动车道,而不应走人行横道过道路。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三、非机动车横穿马路撞伤行人怎么赔偿
非机动车横穿马路撞伤行人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根据鉴定出的等级不同有着不同的赔偿标准;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三节 交通肇事逃逸查缉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侦办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期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受害人及其家属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案件侦办情况的,除依法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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