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
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或《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区文广局业务股室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4.监督检查配合
依照《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要求申请人做好配合执法人员不定期或定期的监督检查工作。
窗口办理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
申请人向区文广局业务股室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区文广局业务股室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4.监督检查配合
依照《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要求申请人做好配合执法人员不定期或定期的监督检查工作。
特殊环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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