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债务人未能清偿债务的问题,当债权人考虑诉诸法律途径以追讨欠款时,以下是一些可行的解决方案。
首先,债权人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请求法院判定债务人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一旦法院作出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判决,债务人便须严格遵守判决所规定的义务。
若债务人仍拒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在执行程序中,若债务人未能按照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履行法律文书所确认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对其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并根据具体情况实施查封、冻结、扣划、变卖等措施。
然而,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所采取的上述措施,其范围应仅限于债务人应当履行的义务范围内。
因此,通过法律途径,债权人确实有可能通过诉讼成功追回欠款。
若债务人仍然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依法采取各种手段追回债务人的财产,以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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