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抵抚养费可以吗?
离婚用财产抵孩子抚养费的做法是可以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方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夫妻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离婚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夫妻离婚,伤害最大的就是孩子,毕竟血缘这个事情割不掉也断不了。没有了感情双方可以离婚,从此一别两宽各自生欢。可孩子不能永远不见他的爸爸/妈妈,好多时候每个月去索要赡养费就成了孩子跟父母的联系,一个不能称之为特别愉快的经历。当然也不是说继续维持一个没有感情的婚姻就是对孩子好,还是希望双方冷静处理,将伤害降到最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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