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死亡的救济途径有:
1、债权人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追偿。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遗产中偿还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除非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否则死者生前的债务应由其他继承人偿还。因此,死者的继承人和家庭成员可以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清偿死者的债务。
贷款人的义务
(一)按期、足额提供借款。贷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提供借款,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贷款人还应当按照合同
约定的数额足额提供借款,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借款人有权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由于贷款人未足额提供借款给借款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该项义务系贷款人的主合同义务。
(二)保密义务。作为贷款人一方的金融机构,对于其在合同订立和履行阶段所掌握的借款人的各项商业秘密有保密义务,不得泄密或进行不正当使用。该项义务系贷款人的附随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全文52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