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生育证明办理条件
1.属于生育登记对象;
2.生育子女属于计划内生育。
二胎生育证明办理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户口本(户籍证明)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家庭近期2寸合影照片3张、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证明。
2.父母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独生子女父母婚育情况证明》。
3.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的,另外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协议书。
4.属于被收养的唯一子女,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子女证》或合法收养证明;
5.曾有兄弟姐妹但均于未生育子女前死亡的,由注销户籍的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并提供其母亲户籍地(信息管理地)所在单位(村、居)出具的死亡子女未生育子女的证明。其兄弟姐妹死亡前未落户的应提供乡、村两级确认的证明。
二胎生育证明办理流程
①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领取《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表格中规定的全部栏目,签上姓名,贴一张女方一寸免冠照片,并将申请表送双方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送其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核实并盖章。
②凭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所在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查。
③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经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后,对申请人的情况和是否张榜公布进行核实,再报送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决定。
④对双方都是农民的夫妻的再生一胎申请,经县级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同意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批的,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审批发放。
1.二孩审批怎么办理?
【问】我原户口不是重庆市里面的,今年把户口转回重庆了,老婆是重庆本地的,她开了生育证明,登记二孩还必须要我原单位的婚育证明么?没有怎么处理?网上便民系统申请了几天了,一直显示在审核中,需要多久可以知道结果?老婆马上生了,二孩生育还没有登记,怎么办?
【答】根据《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的通知》(渝卫办指导发〔2018〕348号)文件规定,为进一步便民利民,优化服务,建立与全面两孩政策相适应的服务管理机制,保障群众的计划生育合法权益,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市建立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登记方式:符合登记对象或者委托(必须由登记对象出具委托书)代办人填写登记表;登记对象也可网上预约。
生育登记服务受理机构:夫妻一方户籍所在的村、社区或乡镇、街道或者女方现居住地的村、社区或乡镇、街道。受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登记,并进行信息双向比对,登记对象材料齐全,情况属实的,受理人当场发放生育服务证。
经与来信人联系,来信**子为鹤游镇人,已办理二孩生育证。
2.二胎准生证怎么办理?
【问】本人是垫江县澄溪镇人,我和第一胎孩子户口都在澄溪镇通集村,现在二胎还有一个星期生产,因为之前不了解,没有及时办理二胎准生证,最近两天才知道要办理二胎准生证,今天老家人去村里妇女主任那里问,妇女主任说必须本人回去签字,请问是有这个规定吗?我的确回不去,随时有可能生产,二胎准生证必须办理吗?
【答】根据《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的通知》(渝卫办指导发〔〕348号)文件规定,一方户籍在本市,或双方户籍均不在本市但女方在本地居住满1个月的夫妻,在生育第一个子女或第二个子女前,凭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再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进行登记,自主安排生育。
登记受理机构:夫妻一方户籍所在的村、社区或乡镇、街道;女方现居住地的村、社区或乡镇、街道。
登记程序:登记对象或其委托代办人填写登记表,或者进行网上预约。工作人员在网上登记,并进行信息双向比对。登记对象材料齐全,情况属实的,受理人当场发放生育服务证。信息比对不一致,但登记对象能出示法定依据的,视为比对一致;信息比对不一致且登记对象不能出示相关法定依据的,向信息提供地发起协查,并告知登记对象延后或不予发放生育服务证的原因。
全文1.7千字,阅读预计需要6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