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科信局官网获悉,《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民意。据悉,市财政将每年安排资金用于促进孵化器发展,符合条件的孵化器每年最高可获500万的补贴,而如能吸引海外孵化企业落户广州两年以上并实现盈利,孵化器则可获100万奖励。
“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市财政每年安排用于促进孵化器发展的科技经费。据悉,孵化器建设贷款、租用场地、技术平台建设、购买服务、以及投资在孵企业、聘任创业导师、接纳大学生创业等可以获得9大类不同程度的补贴。其中接纳5个以上在穗大学生创业企业的孵化器,专项资金按照每家创业企业3万元的标准给予孵化器运营机构创业指导资金补贴,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150万元。
如何提意见
请于2015年1月5日前将书面意见发送至市科信局高新处(地址:府前路1号大院5号楼402房间,邮编:
510032、传真:
83124070、电子邮箱:)。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做进一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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