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合法的债权转让后,第三人取得合同当事人的地位,原债权人退出债权债务合同的法律关系。也就是原债权人转让之后对原来的债权债务合同没有利害关系,不符合起诉的主体资格。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原告主体不适格,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受理。若原债权人基于与债务人存在其他的债权债务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不能基于已经转让的债权起诉。
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的法律后果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该通知债务人,如果没有通知的,则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仍可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未通知债务人并不影响该转让在债权人(让与人)和受让人之间的效力。相关法律知识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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