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义上,指船长根据合同和法律应承担的一切义务。狭义上,它仅指《海商法》规定的船长的义务,故又称船长的法律义务。各国海商法对船长义务的具体规定并不完全相同,但基本内容是相同的。主要是:
(1)确保船上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船长必须采取一切合理措施,确保航行安全,维护船上秩序,防止对船舶、船上货物或人员造成任何损害。这一义务与船长拯救生命的命令和命令权相对应。如果船长收到遇险信号或发现有人在海上有生命危险,只要对船舶、船员和乘客没有严重危险,他就应尽力营救遇险人员。如果船长违反了这一义务,他将承担法律责任
(3)最终下船。在决定弃船时,船长必须采取一切措施,首先让乘客安全离开船舶,然后让船员离开船舶。船长本人应最后离船,并应尽力抢救航海日志、轮机日志、无线电日志、海图、文件和珍贵的航行货物。(4)制作和发送海事报告的义务。当船舶发生海损事故时,船长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防止损害扩大,编制海损事故报告,详细说明事故情况,并在事故发生后在首次到达港向有关船舶管理当局提交。平均事故报告应附有事故发生时船上两名或两名以上船员或知情乘客的书面证明。船舶相撞后,每艘相撞船舶的船长应在不严重威胁船舶、船员和乘客安全的情况下,命令船员营救另一船舶、船员和乘客,并应立即将船舶名称、注册港、出发港和目的港通知另一方,并注意收集相关证据
全文56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