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下来了是否就结案了,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具体如下:
1、法院审理案件,判决后,当事人都没有在上诉期限内提起上诉,判决发生法律效力,法院就结案了;
2、被告没有按判决期限履行义务,属于案结事没有了结,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告履行了义务,是结案了。
另外,对于不同审级的案件,判决书下来是否就意味着结案,也不同,
1、如是一审判决书,对方不上诉的情况下,要等对方领到判决书后15天才生效,如果对方上诉,要进行二审,就要再等几个月才能结案;
2、如果是二审,二审判决下来就是终审判决。
一审判决书下来了,被告上诉,是否需要二次开庭
二审法院对抗诉案件不开庭审理是不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7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该规定有三层含义:
(一)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这是对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一般要求。
(二)合议庭对上诉案件,可以有条件地不开庭审理,即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的,可以不经过开庭审理,即作出改判或者维持原判的处理决定。
(三)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无条件地开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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