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必须具备的资格
(一)居民要求:
1、担保人必须满十九岁或以上;
2、持有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加拿大公民身份;
3、申请时必须居住在加拿大并且会继续长期居住在加国(但是如果申请其配偶或子女,那么申请人只需要在其配偶及子女移民时在加拿大定居)。
(二)经济要求
1、担保人必须在申请前十二个月有收入并且符合移民局的收入规定标准。这收入规定标准图表是包括在申请表格内并且每年被修改;
2、收入包括过去十二个月所有工资、自雇收入、租金收入、退休金、特别就业保险金、生意收入、投资收入(不包括普通就业保险金、老人补助金及儿童退税金),收入计算方法是以收入扣除债务开支后得到的净收入。债务不包括第一房屋按揭贷款及租金有关的债务。净收入必须符合移民局的收入规定标准;
3、如果担保人本身收入不足,可以与其配偶或同居配偶联名担保。如果担保其配偶及十九岁以下未婚子女则可免除收入要求。但担保人必须仍然有工作及不能领取社会福利金来确保担保人可以在十年内经济上照顾被担保来加拿大的家人;
4、监禁在狱中的人及破产申请人都不能成为担保人或联名担保人。同样,有加拿大移民局发出驱逐令或遣返令的人,曾经不履行以前担保承诺者或被控严重刑事罪行而导致其身份被撒销的人都不能成为担保人或联名担保人;
5、联名担保人也必须符合以上条件才能联名担保。
联名担保人必须具备的资格
联名担保人必须是:
1、担保人的合法配偶或同居配偶(必须是连续同居一年以上而不同性别的配偶);
2、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加拿大公民并于现在及将来都会继续居住在加拿大;
联名担保人的责任
1、当担保人及联名担保人签署好一份“担保协议书(SPONSORSHIPUNDER-TALKING)”,这协议书会成为担保人及加拿大政府之间的法律合约来确定担保人愿意承担的义务及责任。合约为期十年。在这期限中,担保人及联名担保人必须在经济上照顾被担保来加拿大的家人包括住、食及其它方面的需要;
2、若担保人及联名担保人有足够经济能力但不履行担保承诺,加拿大移民局会取消他(她)将来的担保权利并且可以对他(她)采取法律行动。担保人及联名担保人都要面对同样的法律责任;
3、一份名为“担保合约(SPONSORSHIPAGREEMENT)”的文件是一份担保人、联名担保人及被担保人之间的法律合约,内容注明各人的责任及义务。这份合约必须寄给被担保的家人签署,再寄回与其它申请表格一同送交给移民局。
担保人可以担保的对象
在家庭团聚类别之下,你可以担保你的:
1、配偶(必须是不同性别合法结婚夫妇关系);
2、未婚夫/未婚妻(移民条件另附有必须在来加拿大后九十天内与担保人结婚才能保持永久居民身份);
3、父母及祖父母;
4、十九岁以下未婚的孤儿兄弟姐妹、外甥、侄及孙;
5、在一些特殊情形下,你可以担保一些你计划收养的十九岁以下未婚子女、附属子女(包括亲生或合法收养),成为“附属”子女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从申请至被批准永久居民身份时仍然是十九岁以下未婚子女;
(2)从申请至被批准永久居民身份时仍然是十九岁以下已婚子女,但在经济上完全或主要依赖其父母供养;
(3)从申请至被批准永久居民身份时仍然是十九岁以上,未婚,由十九岁至现在还全职就读于一些专业学院、大学等并且在经济上依赖其父母完全或主要供养;
(4)残疾子女无能力照顾自己而在经济上完全或主要依赖其父母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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