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抚养权的一方离婚后先从来不看望孩子怎么办
离婚后拒不履行抚养义务且不予探望子女的一方可依法起诉对方,以维护自身及子女的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离婚后,子女无论由哪一方抚养,均为父母双方的子女,享有同等权利与义务。
探望子女是父母的法定权利,不得任意放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抚养权在我,把孩子想跟另一方生活怎么办
离婚后,若需变更子女抚养关系,须另行诉讼。
允许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包括:
1、共同生活的一方因病或伤无法再抚养子女;
2、未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对子女身心产生负面影响;
3、十岁以上未成年人愿意随另一方生活且对方具有抚养能力;
4、其他合理原因。
此为针对抚养权判归女方但子女现由男方抚养的解答。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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