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同时在两个地区缴纳社会保险的参保者而言,当他们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时,可选择将其养老金福利申请在任意一个常住地区的社保机构进行领取。换句话说,无论您是在两地中的哪一个地方累计缴费达到了15年之久,只要您在另一地区也拥有至少10年以上的参保经历并且在实际退休之际完成必要的社保转移手续,那么就能顺利在那里享受到较为丰厚的养老金报酬。
然而,如若您在这两个地区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总额都不足10年的话,那么就必须将其全部转入至其中一个已经满足10年缴费要求的社保部门进行办理退休手续;如果在这两个地区均未达到10年的缴费年限,则需将其全部转入至您的户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办理退休手续。养老金,作为一种针对劳动者在年老或者失去劳动能力之后,根据其对社会所做出的贡献以及是否符合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而发放的保险待遇,通常会按照月度或者一次性的方式,通过货币形式向其支付。这种待遇的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广大职工在退休之后的基本生活需求,因此被视为一种重要的社会养老保险权益。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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