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开始会产生的法律效力:
(1)继承人的范围确定。
(2)遗产的范围确定。
(3)确定遗产所有权的转移。
(4)遗嘱效力的确定。
(5)确定20年最长时效的起算点。
一、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区别在哪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区别为:
1、概念不同,法定继承是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
2、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确定;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财产所有人在遗嘱中确定。
二、遗嘱继承纠纷要注意哪些问题
遗嘱继承纠纷要注意的问题:
1、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取得遗产后,仍有权按照有关法定继承的规定,取得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2、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3、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三、遗产已经被分割了,还可以转继承吗
遗产已经被分割了是否还可以转继承,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具体如下:
1、若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可以转继承。因为遗产分割后该遗产已经确定成为该继承人的财产,此时继承人死亡的,之前继承的遗产作为该人的遗产,其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或者遗嘱进行继承;
2、若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后死亡,并放弃继承的,那么就不可以转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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