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完整的病例包括如下:
1、门诊病历;
2、住院志;
3、体温单;
4、医嘱单;
5、化验单(检验报告);
6、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7、特殊检查同意书;
8、手术同意书;
9、手术及麻醉记录单;
10、病理资料;
11、护理记录。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病历是医务人员对患者疾病的发生、发展、转归,进行检查、诊断、治疗等医疗活动过程的记录。
病历的定义可归纳为:
1、是关于患者疾病发生、发展、诊断、治疗情况的系统记录;
2、是医疗活动过程中经过归纳、分析、整理,并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书写的档案及资料总和;
3、并不是过程中的所资料都是病历,比如一些临时性的文件;
4、病历在经病案管理人员整理后归档到病案室,病历将转变为病案;
5、具备法律效应。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二条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病历归档以后形成病案。
医院可以调取别人的病例吗?
医院一般不可以调取别人病例。若需要调取别人病例,作为证据使用的,可以申请由人民法院进行调取。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全文58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