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准予发布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明确之规定,关于离婚之后,若该子女仅有单方亲权人直接承担监护责任,那么另外一方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负有向其支付部分或全部抚育金的责任。
具体所涉数额和期限,双方需经协商一致予以明确;
倘若未能达成一致,则最终的裁决归属于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