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离婚证但还在一起生活法院可以执行财产吗
时间:2023-04-06 14:01:20 34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有离婚证但还在一起生活法院可以执行财产吗

离婚后在执行阶段,只能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执行被执行人配偶的个人财产。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领了离婚证是否还能起诉财产分割

取得离婚证还能起诉财产分割。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是如果离婚双方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不存在第54条规定的情形的,即起诉到法院,法院也不会重新分割。

根据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三、夫妻离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能否执行

能。夫妻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应当经过债权人的认可,人民法院才可以认定有效。夫妻对于判决结果如有异议可通过提起析产诉讼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依据相关法律,对被执行人配偶名下或实际占有的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后,如果被执行人配偶认为法院采取的执行措施错误或侵犯其合法权益,被执行人配偶可以作为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并享有申请审判监督程序或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 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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