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买方选择退出交易,则应遵循以下相关流程来妥善处理:首先,卖方享有与买方友好协商的权力,双方可以共同探讨并商定一份令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在此基础上,如果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明确约定了解约条件,或者依据法律规定应当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买方则有权发出书面的退房通知,待该通知送达至卖方手中后,便可正式宣布终止房屋买卖合同,并着手办理退房手续。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尚未满足退房所需的特定前提条件,买方通常不得强行要求退房,否则可能会引发违约责任以及支付违约金等相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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