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一、民事诉讼中有关证人的规定有哪些
1、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出庭作证2、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3、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4、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特定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二、刑诉法证人的规定有哪些
1.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2.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3.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
三、刑诉法里的第65条有什么用?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全文53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