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办理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
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办理程序
1、经营利用单位或个人向当地区县林业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2、区县林业局根据申报的经营利用内容发给《经营利用申请表》;
3、区县林业局核实经营的内容和规模、供货渠道和方式;
4、区县林业局报请市林业局,根据经营利用单位或个人申请经营种类在我市种群数量情况和驯养繁殖情况审查批准,代替省林业厅颁发《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原则上不考虑经营利用,特殊需要由市林业局审核后报上级林业
二、项目名称:申领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
三、审核类别
审批
四、审核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五、办事程序
1、受理;
2、核查;
3、发证或提出初审意见。
六、审核条件
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经营利用活动相适应的资金、人员;加工、制造野生动物产品的企业还应具备相应的设施、设备、技术条件,所生产的产品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经营野生动物或其产品进出口业务的企业,还应具备进出口权,其所主营业务应与所进出口的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相关联;
3、建立完善的台帐制度;
4、主要业务员熟悉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并具备相关的野生动物专业知识;
5、申请经营利用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具有合法的来源渠道。
七、申报材料
申请《经营利用准许证》须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者的申请报告;
2、申请者的身份证明材料;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4、各省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准许证申请表。
八、承诺时限
十五个工作日发证或提出初审意见;
九、收费标准
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按成效额2%收取;三有保护动物的,按成效额1%收取。
十、收费依据
省物价局、省林业局、省财政厅文。
1、《野生动物经营特许证》改称为《野生动物经营准许证》;
2、属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由国家林业局批准;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和省重点保护动物,
主管部门按权限批准核发《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第一条为保护、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野生动物的保护、驯养繁殖、开发利用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本法各条款所提野生动物,均系指前款规定的受保护的野生动物。
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适用渔业法的规定。
第三条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国家保护依法开发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鼓励开展野生动物科学研究。
在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科学研究和驯养繁殖方面成绩显着的单位和个人,由政府给予奖励。
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义务,对侵占或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野生动物资源的管理,制定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规划和措施。
第七条国务院林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陆生、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陆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自治州、县和市政府陆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
十一、野生动物堆满出租屋,捕杀野生动物怎么量刑
【事件经过】
2014年10月24日,新都区森林公安局将该案件及涉案物品移交成都市森林公安局。
在出租屋里,民警发现一本学生字典,上面写有廖-锋的字样。另一组对成都市从事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生意人员进行大规模排查的民警发现,长期活动在金牛区某社区的廖-强有作案嫌疑,民警通过与前期获得的廖-强相关信息进行对比,发现廖-强的儿子正是廖-锋,根据北延新居居民和租房中介的辨认及相关证据的固定,多条线索均指向廖-强,从而民警确定廖-强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5年1月12日,专案组得到确切情报,廖-强将在郫县犀浦镇再次交易野生动物,当日18时,民警将正在出售野生动物的廖-强,现场查获疑似小熊猫活体2只。
随着廖-强的落网,一个罕见的特大非法收购、运输、出售濒危野生动物团伙开始浮出水面。随后,警方陆续将涉嫌犯罪的王-娟及其丈夫陈-勇抓获。
廖-强还交代,涉案的金丝猴和部分熊掌是从一个叫老杨的汶川人手上收购的,老杨则是在阿坝州的深山收购得来。
专案组奔赴多市,最终在阿坝州汶川县将杨-林和其同伙李-桥、周-利抓获。至此,案发的4个月后,涉案的6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落网。警方查获的2只活体金丝猴和2只活体小熊猫已移送成都市动物园饲养。
2015年7月,新都区检察院接手办理此案。该院发现,原来早在2013年开始,廖-强就打起了野生动物的主意。廖-强原在成都市中药市场经营药材,因生意需要常常前往阿坝州等深山地区,在野生动物资源丰富的深山地区廖-强发现了“商机”,不少餐馆、药店都需要野生动物制品,同时也有一些私人马戏团、动物园收购活体野生动物,随后组织当地农民杨-林、周-利、李-桥在收购草药时搜集贩卖珍稀动物的消息。获得消息后,廖-强从杨、周、李三人手中收购野生动物。
2013年底,杨、周、李三人在汶川县以2600元收购了2只金丝猴,事后在都江堰以8000余元的价格出售给廖-强。而此前有关部门鉴定,这些金丝猴每只价值60余万元。
2015年10月,成都市新都区检察院对廖-强、杨-林等6人向新都区法院提起公诉。
【法律解读】
2016年3月24日,新都区法院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一审判决廖-强犯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杨-林犯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李*犯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周-利犯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陈-勇犯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千元。杨*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十二、野生动物包括哪些
野生动物包括金丝猴、白头叶猴、藏羚羊、羚牛、白唇鹿、藏野驴、黑颈鹤、红腹锦鸡等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
十三、捕杀野生动物构成特体
罪体
行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行为是违反国家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法规,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由此可见,本罪的行为具有以下两种情形:(1)猎捕。这里的猎捕,是指采取特定方法抓捕。(2)杀害。这里的杀害,是指残害致死。
客体: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这里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根据2000年1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是指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
罪责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而予以猎捕、杀害的主观心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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