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纠纷如何办房产证
(一)首要步骤在于购房者需要严格检查开发企业所具有的各项资格及手续是否都已完善,这通常被称为“五证”是否齐全。
若不符合相关规定,那么后续的交易过程可能出现各种问题。
(二)在完成房产交易之后的一个月之内,买卖双方应该持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以及一些必要的证件与资料,前往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交易过户登记手续。
该环节所需的证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个人身份证明文件、户口簿、《商品房销售合同》等等。
(三)当收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关于过户手续办理的通知时,买卖双方面临新的任务,即携带各自的个人身份证件、户口簿、章子等相关资料,并在缴纳了相应的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即可顺利地办理过户手续。
在此过程中,交易所将会向买方发放房产卖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房屋产权证的办理常常需要买卖双方一起配合。
对于因为某些原因无法亲自办理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个人,可以出具正式的委托书,由相应的代理人代为办理相关事务。
(四)完成上述的交易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有房地产交易所颁发的房产卖契,于三个月内在所购买房屋所在区域的市或者是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申请登记备案。
在办理申请登记时,所需的证件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卖家全套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已经核验过原件的商品房销售发票的存根复印件,以及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此外,还需携带《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和《面积计算表》。
(五)如果经过房地产管理部门的仔细审查验证无误后,买方将能够领取到房地产权证。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
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二、房产纠纷如何维权
可以起诉。
如当事人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对二审判决仍然不服,可在终审(二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请再审;或者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提请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抗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产纠纷如何办房产证”,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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