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房屋出售过程中的“一屋二卖”现象,通常涉及到民事层面的违约责任。具体而言,若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的故意,并且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使得对方作出财产处分决定,那么这种行为还可能构成刑法上的合同诈骗罪。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此类犯罪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处罚,同时可附加处以罚金。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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