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方在监狱服刑,能协议离婚吗?
老公服刑期间起诉离婚会开庭,与在服刑人员办理离婚需要到对方的服刑监狱所在地法院立案后,开庭时法官会到监狱期笔录后判决。整体诉讼期六个月内,一般情况下五个月左右会下达判决书。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解除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只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在2021年《民法典》生效之前,协议离婚是离婚最快的方式,通常来说在进行离婚登记的当天就能拿到离婚证,婚姻关系即告解除。
但是通常来说,在监狱服刑的人员是很难协议离婚的,因为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当事人亲自前往民政局携带相关材料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监狱允许当事人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需要由监狱配合带领当事人前往民政局进行登记,无法出具身份证的,监狱管理部门可以出具证明材料。
但一般情况下来说,监狱配合服刑人员外出前往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的可能性不大,因为要考虑监狱的管理成本和人力资源;如果民政局和监狱能够进行协商,由民政局工作人员亲自到服刑人员的羁押地点来办理离婚手续或者民政局本身能够在监狱进行相关业务的也可以,但是这种方式也需要监狱和民政局进行配合,可能性并不大。
二、对方在监狱服刑,怎么诉讼离婚?
在协议离婚可能性较小、实行成本较高的前提下,可以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决,法律途径是解决问题的终极手段,诉讼离婚本身用于协议离婚无法解决的情况,例如离婚中无法和对方协商一致、对方不配合办理手续等,因此也可以用于这种协议离婚难以解决的情况。
诉讼离婚本身周期较长,且由于其法律诉讼的属性程序更为复杂,也需要进行举证,但如果对方同意离婚,那么诉讼也能够较快结束。
诉讼离婚的主要问题首先是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如果是服刑人员的配偶向服刑人员提出诉讼离婚的,如果被告服刑时间在一年以内的,需要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被告已经服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向监狱所在地起诉或者是采取强制性的教育措施所在地进行起诉;双方都是服刑人员的,需要向被告的原住所地所在的法院进行起诉;如果是服刑人员向非服刑人员提起诉讼的,需要在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如果不是被实施了人身罚或者没有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服刑人员的,例如缓刑期间的被判缓刑的罪犯、监外执行期间的服刑罪犯或者假释期间的罪犯,因为没有被限制人身自由,可以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在监狱服刑户口会迁走吗
在监狱服刑户口不会迁走。犯人服刑期间是属于人身无自由情况,不具备身份象征,故不用把家乡的户口迁到监狱。而在服刑期满后,相关部门会开据证明说明其人身自由后,户口所在地被注销的身份将会被开启。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制作,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
四、在监狱服刑或接受劳动教养的人可以结婚吗
在服刑或接受劳动教养的人能否结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精神,正在服刑期间的人因为丧失了人身自由,无法亲自实施结婚这一法律行为,而结婚行为因具有人身属性不能由他人代理,所以不能结婚。此外,因病被保外就医的服刑人员,虽有暂时的人身自由,也不能结婚。但人民法院决定缓刑、假释的人,可以结婚。正在接受劳动教养的人,根据有关规定,可以结婚,但必须持有劳动教养管理部门出具的准假证明,才可申请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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