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过期后,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当事人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程序有哪些
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程序为:
1、当事人收到工伤认定相关文件后六十日内,向上一级劳动部门或主管劳动部门的政府法制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
2、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五日内审查是否受理,受理后六十日内依法处理。
法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和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不服工伤认定如何处理
不服工伤认定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的决定不服的,也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用人单位或受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或者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之日起的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工伤认定不服可以提出行政复议吗
一、工伤中的行政复议,是指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对人社局工伤认定决定或者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不服,用人单位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缴费费率不服,协议医疗鉴定和辅助机构认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履行协议,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在法定时效内,向作出决定的机关所属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二、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程序
收到工伤认定相关文书60日内向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机关或当地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5日内审查是否受理,60日内审理完毕。
(1)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2)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在经过行政复议后,对行政复议还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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