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代理和买卖分行为
规范执法场所管理。要积极协调治安、刑侦、网监等部门,开展综合整治,强化车管所、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窗口、机动车检测场及周边地区的秩序管控。要在执法办公场所建立值日警官巡查或者专人值守制度,对无正当理由出入办公场所或多次、长时间占用交通违法自助处理设备的人员,要及时盘问调查,对重点可疑人员要登记取证。要在执法办公场所和交通违法自助处理设备安装监控设备,对处理违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定期分析监控记录,排查违法嫌疑人,抽查民警处理情况。
防止代理人员接受违法行为处理。要建立“重点人员监控数据库”,对在一年内同一驾驶人为非本人所有的3辆以上不同号牌机动车,或者3名以上的驾驶人(不包含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为同一号牌机动车接受违法行为处理的,列入涉嫌代替接受处理的重点人员名单,暂停其违法处理业务,并对其涉嫌代替接受处理的行为组织调查。要逐步推行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使用身份证读取、当事人图像采集等技术和设备,提高对替代机动车驾驶人处理违法行为的查处效率。
依法打击买卖记分行为。要依法严格查处利用买卖记分牟取利益的违法行为。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通报、移交治安、刑侦部门处理,并撤销原处罚决定。对通过互联网等途径传播“销分”、“铲分”、“代扣分”信息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地追查,依法严厉打击。要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销分”、“铲分”、“代扣分”等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和典型案例。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向社会公布举报非法中介的电话,并建立落实举报奖励机制。
违章不能用别人的驾照扣分,买卖驾照分是违法行为,不管买分还是卖分,一旦发现,都将处5到10日行政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将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需要提醒的是:对一年内同一驾驶人,为非本人所有的3辆以上不同号牌机动车销分,或3名以上的驾驶人为同一号牌机动车接受违法行为处理的,将列入涉嫌代替接受处理的重点人员名单。暂停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并对涉嫌代替接受处理的行为进行调查。、
全文91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