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条规定了服务业经营者将禁止销售的产品用于经营性服务的后果和处罚措施,强调了服务业经营者必须保证提供物品的质量,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如果消费者发现酒店提供的物品属于禁止销售的产品,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止服务业经营者使用禁止销售的产品,从而导致消费者受到损害。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如果服务业经营者将本法第四十九条至第五十二条规定禁止销售的产品用于经营性服务,将被责令停止使用。如果知道或应当知道所使用的产品属于本法规定禁止销售的产品,经营者将面临按照违法使用的产品的货值金额,依照本法对销售者的处罚规定进行处罚的后果。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第五十条规定的混合伪装、伪装、伪装、伪装、伪装不符合标准的产品、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国家明确淘汰的产品、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无效变质的产品,都是本法规定的禁止销售的产品,销售者将这些产品用于销售,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服务业的经营者将产品用于经营服务,实际上是销售产品的行为。服务业的经营者将产品质量法规定的禁止销售的产品用于经营服务时,必须根据第62条的规定处罚销售者。酒店提供日用品实际上是用于经营性服务的,是变态销售产品的行为,必须保证提供物品的质量。如宾馆提供的物品属于产品质量法禁止销售的产品,消费者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宾 馆 提 供 的 免 费 日 用 品 是 否 符 合 质 量 要 求 ?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并符合下列要求:……(七)按照当事人要求,提供免费或者合理的赠品、服务。
宾馆作为服务行业,提供免费日用品属于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范畴。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宾馆提供的免费日用品应当符合质量要求。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宾馆提供的免费日用品质量参差不齐,有些可能不符合质量要求。对于这种情况,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维权。
首先,消费者可以与宾馆进行沟通,提出对免费日用品质量不满意的情况,并要求宾馆进行整改。如果宾馆对消费者的问题给予积极回应,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那么问题可以得到解决。
如果宾馆未能与消费者达成一致,消费者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如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会依法进行调查,并采取措施处理问题。
如果上述措施仍未能解决问题,消费者可能需要寻求法律途径。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起诉宾馆,要求宾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宾馆提供的免费日用品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应当由消费者自行判断。但作为消费者,如果发现宾馆提供的免费日用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有权依法维权。
服务业经营者将禁止销售的产品用于经营性服务将面临法律制裁,消费者使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也可依法维权。宾馆作为服务行业,提供免费日用品应当符合质量要求,否则消费者有权要求整改或赔偿。消费者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维权,维护自身权益。
《产品质量法》第六十二条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