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官任免和法官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唐某系某省高院副院长,其子系该省某县法院院长。对唐某父子应适用任职回避规定
B.楼法官以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对其无须免除法官职务
C.白法官将多年办案体会整理为《典型案件法庭审理要点》,被所在中级法院推广到基层法院,收效显著。对其应予以奖励
D.陆法官在判决书送达后,发现误将上诉期15日写成了15月,立即将判决收回,做出新判决书次日即交给当事人。其行为不违反法官职业规范规定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官任免和法官行为。
选项A错误。《法官法》第16条规定,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一)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二)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三)同一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四)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据此可知,唐某与其子不属于上下相邻两级法院的院长和副院长,因此,不适用任职回避的规定。
选项B错误。《法官法》第13条第(八)项规定,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不能继续任职的,应依法提请免除其职务。
选项C正确。《法官法》第29条第1款规定,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应当给予奖励。该法第30条第(二)项规定,法官总结审判实践经验成果突出,对审判工作有指导作用的,应当给予奖励。本案中,白法官将多年办案体会整理为《典型案件法庭审理要点》,被所在中级法院推广到基层法院,收效显著。因此,对其应予以奖励。
选项D错误。判决书中出现笔误,应当通过裁定书加以补正,而不是立即收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2019修订):第三章 法官的条件和遴选 第十三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n(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n(二)被开除公职的;\n(三)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者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n(四)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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