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罪的发生往往是犯罪者处于某种目的,对受害者进行控制的一种行为,我们知道的目的可能就是因为钱比较多,对于绑架罪的案例老说,犯罪者因为个人问题预谋绑定某个特定的人;犯罪者本意没想绑架只是图财等不同的起因,造成的不同结果,在量刑上也是有不同的处理方式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情节严重的绑架罪,一般都要判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到无期徒刑,罚金和没收个人的财产等相关的处罚也是不可少的。如果犯罪的情况造成的后果不算太严重,一般会在5年以上10年以下,同时也要交相应的罚金,如果在这个狗过程中不管什么原因导致对方死亡了或者直接杀害了对方,就直接是死刑处理了,而且财务要全部收回。
一、入室绑架的怎么判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二、绑架罪的认定标准
1、划清绑架罪与拐卖妇女、儿童罪中绑架妇女、儿童的界限。这两种犯罪犯罪手段上都使用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但有明显区别:一是犯罪的目的的不同。前者以勒索被绑架人的财物、扣押人质为目的,后者以出卖被绑架的妇女、儿童为目的。二是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绑架的对象是指包括妇女儿童在内的一切人,后者则仅指妇女儿童。
2、划清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近几年来,社会上出现了因债权债务关系引起的人质型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案件,即以强行扣押人质的方式,胁迫他人履行一定行为为目的的违法犯罪行为。一定行为为目的,实践中大多是健债款,要求以钱换人。这种行为从形式上看与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行为很相似,但实质上有很大区别:第一,犯罪目的不同。前者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后者以逼索债务为目的,以扣押人质作为讨还债务的手段。第二,犯罪对象不同。前者以绑架的人自身完全无过错,而后者以绑架的人质大多自身有过错(如欠债不还),甚至有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也有的纯属索然无辜。因此,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非法拘禁罪的规定处罚。
3、正确认定偷盗婴幼儿的犯罪性质。对于偷盗婴儿的案件,应当按偷盗婴幼儿的目的不同,分别定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勒索财物为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应当以绑架罪定罪,并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鏀。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则应当以拐卖儿童罪定罪,并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