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法院会强制执行妻子的存款吗
在法律规定上,交通事故赔偿被视为夫妻共有的债务责任。
这一假设的成立条件在于,交通肇事车辆运行过程中所获得的所有经济利益都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的财产份额。
所谓夫妻共债,即为满足夫妻双方共同生活需求与享受所负担的债务。
这种债务主要源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实际需要,以及对于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及处分等行为所引发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交通事故法院开庭可以不去吗
在涉及交通事故的案件中,若司机为原告身份,则其必须出席法庭审理。
倘若无法亲自出席,可委派代理人出庭参与这场法律纷争。
反之,如果被告人亦未能出现且无代理人为己辩护,那么法庭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缺席宣判。
交通事故发生后至原告提起上诉前这段时间被誉为解决交通事故争议的黄金时期(72小时)。
在此期间,肇事方可主动与其所造成的损害或损失方进行沟通并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问题。
通常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自行商定赔偿事宜,而无需通知保险公司介入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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