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一审普通程序审限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复杂的可以延长六个月,一审简易程序审限为三个月;案件的审判程序一般要经过多次开庭审理,查清案件事实,查清案件事实并有相关证据证明后,法院才可以宣判,当庭宣判时,法院不能立即作出判决书,所以一个案件定期宣判的,会在十日内发判决书,定期宣判的,立即发判决书。
法院判决书下来后不执行怎么办
1、判决书生效之后,需要当事人向作出生效判决的法官开出案件生效证明书,然后持生效证明书到法院执行部门立案,才能执行。法官很少直接将生效判决转到执行部门的,除非是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效判决。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判决生效后,当事人需要在2年内向执行法院申请执行。如果当事人在2年后申请执行,执行法院仍然会立案执行,不过如果被执行人提出执行时效异议的,法院将停止执行。
3、法院执行局的案件特别多,法官特别忙,当事人最好能提供线索,协助法官会执行的更快。另外建议:法官也不是万能的,他们真的太忙。不要等,要多去找法官了解进展,多跟执行法官沟通,想方设法获取案件线索交给法官,才能得到更好的执行。
拒不执行判决罪二审的辩护词由律师书写,判决书下达之后,必须按照判决书的规定履行义务,如果一方拒绝履行义务,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是两年。对于一审判决书来说,并不是判决书下达之后就产生法律效力,还有一定的上诉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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