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类型主要有:
(一)股票类基金。主要投资于股票。
(二)债券类基金。主要投资于标准化的债券、非标准化的债券如委托贷款等。
(三)货币市场基金。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
(四)混合类基金。投资标的包括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但无明确的主要投资方向。
(五)资产证券化基金。主要投资于房地产、商品、贷款等资产证券化产品。
(六)衍生品基金。主要投资于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品。
(七)多资产基金。无限定的主要投资标的,主要投资股票、债权和货币市场工具外的其他金融产品。
(八)对冲基金(或绝对收益基金)。基金合同不限制投资标的,也不跟踪业绩比较基准,以为客户提供绝对收益作为投资策略。
一、私募基金成立的条件
私募基金成立条件包括:
(一)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承诺全部到位。
(三)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
(四)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五)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六)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
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一)营业执照/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合伙型、合作型、公司型基金适用)
(二)基金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风险揭示书
(四)投资者承诺函
(五)募集规模证明(包括验资证明、银行对账单等出资证明文件、工商登记调档材料等第三方出具的证明)
(六)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公司章程
(七)委托管理协议(若有)
(八)基金托管协议(若有)
(九)投资者明细(包括姓名/机构名称、证件号码、实际投资额。成立日期在2014年8月21日(含当日)以后的基金必填此项)
(十)对销售业务的管理制度
(十一)对份额登记业务的管理制度
(十二)销售系统测试报告、销售系统与中央数据交换平台联网测试报告、销售系统功能说明
(十三)销售监管机构监督协议
(十四)份额登记系统测试报告、销售系统与中央数据交换平台联网测试报告、销售系统功能说明。(若有)
(十五)TA资金清算系统测试报告、功能说明。(若有)
(十六)份额登记监管机构监督协议(若有)
(十七)委托外包协议(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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