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低保制度稳步推进,基本实现应保尽保。截至2013年8月底,全国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085.9万人、农村低保对象5304.8万人,分别占非农人口和农业人口的4.4%和6%,基本做到应保尽保。
同时,低保的救助水平持续提高。全国平均城市、农村低保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352元、每人每年2264元(平均每月为189元),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13.2%和18.7%;1至8月全国累计支出城市、农村低保资金分别为476.5亿元、555.7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6.0%、27.5%;城市、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达到239元、104元。
城市低保现状突出特点:
1.低保审核程序化。在工作实践中,研究制定了一套严格的程序,具体为:个人提出申请—社区居委会调查—井坪镇审核—张榜公布—上报审批和低保金发放,并且对每一个步骤都作了具体的规定。区民政局、井坪镇和社区三级成立了低保对象申报审批工作民主评议领导小组,向群众公开了举报电话,审批程序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增强了低保透明度。
2.对象管理动态化。首先,对低保档案实行了社区、井坪镇、民政局三级管理,做到了统一档案盒、统一档案袋、统一编码和代码、统一档案柜的“四统一”。其次,坚持对低保对象进行定期核查,重点查看新批保障户是否已张榜公布、保障户领取的保障金和发放的金额是否一致、家庭经济收入是否属实等情况。通过行之有效的核查,准确掌握各保障户家庭实际状况,对发现问题及违规现象进行快速处理,确保了低保工作健康运行。
3.分类管理科学化。民政部门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按照:月保障金=当地保障标准×家庭人口—家庭成员各类收入总额,并结合区民政局制定的家庭收入核算办法,科学确定低保人员的月补差标准。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和扶养人的划定为一类人员,实行
全额保障;对因病因残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和家庭长期无稳定收入的生活困难人员划为B类,实行差额保障;对失业下岗和具备再就业条件的划分为C类人员,实行分类施保。
4.资金发放社会化。城镇人口多,但C类人员多,尤其近年来低保户数量大幅攀升,虽然低保对象有出有进,动态管理,但低保工作量大面广。在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努力筹措低保配套资金,确保了低保资金按时发放,并且实现了低保金发放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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