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债务一般不会连累到别人,如果属于个人行为产生的债务,应当由其个人承担偿还责任,除非该债务属于其个人名义负担的用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家庭日常生活支出,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一、离婚时对债务应如何认定
一般来说,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在婚前形成的债务,为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其个人承担。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二、婚姻期间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婚姻期间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夫妻用共同财产对债权人承担偿还责任。如果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为夫妻个人债务,离婚时配偶不承担偿还责任。
三、夫妻有一方欠债另一方有知情吗?
夫妻一方欠债一方不一定要还不知情债务,除非欠债的这一方将所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不知情,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生活、生产经营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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