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中的事实婚姻是指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生活或同居的情况。虽然该行为在1994年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被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但在重婚罪中可能会被当成犯罪行为认定。
结婚之后又跟其他的人有事实婚姻关系,或是有类似夫妻生活等等,就构成重婚罪。重婚罪当中事实婚姻也就是当事人之间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生活或者以夫妻关系同居的情况。也就是说,在1994年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被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的事实婚姻,在重婚罪当中有可能被当成犯罪行为认定。
重婚罪如何认定
1、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即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婚姻关系。
2、法律依据:“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构成重婚有两类人,第一类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第二类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其中,第二类人构成重婚要求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事先知道,或者事后知道而继续保持婚姻关系,则属于“明知”。反之,不知道、受欺骗,则不构成重婚。
4、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
(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以夫妻自居的。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一方重婚的情况下是不能够要求对方净身出户的,夫妻有一方有重婚行为的时候,对于共同财产的处理,一般财取的还是协议的方式处理,或者是向法院进行起诉,由法院来进行依法判决处理。
《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1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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