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写明委托人,受托人,委托事项和责任承担。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一、委托合同注意事项有什么
1、委托事务:在委托合同中,应对委托事务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尤其是委托事务的具体要求,以确保受托人能够很好地完成委托事务。
2、委托合同之期限:在委托合同中,应对期限进行明确的约定,受托人应按约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事务。
3、受托人损害赔偿:委托合同若是有偿的,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委托合同若是无偿的,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4、委托合同之报酬:委托合同如果是有偿的,应在合同中对于报酬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进行明确的约定。
5、其他事项:在订立合同,建议根据实际具体委托事项对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的方式、诉讼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风险和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并尽可能保障作为承租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二、合同经办机构和分公司能否签合同
总公司能委托分公司签合同。分支机构是法人设立的一个分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总公司可以特别委托分公司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三、委托合同和行纪合同有什么不同?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二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行纪合同涉及的事务仅限于购、销和寄售,而委托合同涉及的事务,是民事活动中除必须由特定当事人处理以外的民事活动。第二,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法律活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委托人不享有权利和不履行义务,而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活动,受托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对于委托人可以直接发生效力。第三,行纪合同的行纪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必要时可以介入交易活动,而委托合同的受委托人必须在委托人的指示权限内从事工作,始终受委托人意志的控制。第四,行纪合同必然是有偿合同,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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