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时间:2023-02-16 16:41:55 43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继承人的权利和义务是法律赋予的包括这些:继承人有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继承人有取得遗产的权利;继承人有请求分割遗产的权利;继承人有管理遗产的权利和义务;执行遗嘱的权利义务;偿还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同时若是遗嘱继承或者遗赠抚养协议中有约定其他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

一、老婆去世财产由谁来继承

老婆在去世的时候,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妻子的配偶、父母和子女都有继承权,也是第一顺位继承人,都可以继承财产。

对于继承人来说,有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同时也有取得遗产的权利。没有放弃继承的继承人自继承开始便可以取得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财产。如果存在债务,那么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债务以其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二、可以不继承债务吗

依据《民法典》债务可以不继承,但前提是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继承人一旦放弃继承权,即放弃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等的继承,自然不同继承债务。

如果继承人不放弃继承权,则需承担按比例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法律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放弃继承或受遗赠的,不再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但是,债务不得影响预留的份额。

三、遗嘱有义务遵守吗?遗嘱有什么义务

遗嘱可以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规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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