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卖淫嫖娼是违法行为,并不是犯罪行为,依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行为人存在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同时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那么可以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嫖娼和强奸的区别
1、嫖娼,是指二人及二人以上,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即非法的性交易,建立于金钱交易上的性关系。嫖娼在我国受到法律的禁止,属于违法行为,卖淫、嫖娼的,卖淫嫖娼更容易传染性病,乙肝,艾滋病,等各种疾病。
2、强奸,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的非法手段,强制与被害人进行性交,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在全世界大部分的国家(除了阿富汗、塞拉利昂、刚果民主共和国),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当被害人因为酒精或药物或宗教影响等而无法拒绝进行性行为时,与其发生性行为也被视为强奸。
3、处罚依据不同:对嫖娼的处罚,依据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嫖娼属于违法行为,不是犯罪;对强奸的处罚,依据的是《刑法》,强奸是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全文50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