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人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贷款所需资料;
(二)银行受理贷款,并进行审查、审批,看其是否符合贷款要求;
(三)审批通过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该合同包括担保合同、抵押合同等。
(四)签完合同后,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五)银行给借款人发放贷款;
(六)借款人按时足额偿还贷款;
(七)贷款结清后,办理抵押撤销手续。不过,不同的银行、不同性质的贷款,其审批时间、贷款期限都不一样,具体以银行规定为准。
一、按揭合同丢了可以补吗
按揭合同丢了可以补。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已经依法成立的按揭贷款合同,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丢失之后是可以进行补救的,具体程序如下: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经办银行,让银行重新提供一个原合同的复印件,要求银行盖骑缝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也可以要求银行将原合同作一复印件公证;
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查档。
二、按揭合同和购房合同一样吗
不一样。房产买卖合同与按揭贷款合同是两个既有联系又各自独立的合同,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是一种房屋买卖关系,购房者与银行之间是一种借贷关系,两者虽有关系,但完全是两种独立的法律关系。因此,只要出现了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购房者就可以解除房地产买卖合同,不因取得了按揭贷款而影响买卖合同中购房者解除合同权利的行使。如果与房地产公司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房地产公司逾期多少天不能交付房产可以退房,那么,一旦条件符合,就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房地产公司返还已交付的全部房款,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但解除购房合同,并不同时解除按揭贷款合同,退房后按揭贷款合同仍然有效,购房者与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购房者仍应履行还款义务。因此,开发商逾期不能交房,购房者解除房产买卖合同前,购房者应根据按揭贷款合同的约定按期向银行还款,不能因开发商没有交房而停止向银行还款,否则银行将追究购房者的违约责任。在购房者解除房产买卖合同,取得开发商返还的购房款后,购房者应及时与银行联系,协商提前还款事宜,将剩余贷款本息提前偿还给银行,终止按揭贷款合同。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全文95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