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有转账凭证的没借条的诉讼时效
1.当涉及到只有转账凭证而没有借条的情况时,诉讼时效同样适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2.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这意味着,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应当提起诉讼。
3.若超过此期限,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该权利,除非有特殊情况并经人民法院决定延长。
二、是否可起诉及胜算
1.在只有转账凭证没有借条的情况下,理论上仍然可以起诉。但胜算的可能性会受到一定影响。因为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借条通常被视为重要的债权凭证。
2.然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可以依据转账凭证等间接证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
3.但此时,原告需要承担证明借贷关系成立的举证责任。如果原告能够提供充分的间接证据,证明转账凭证与借款事实之间的关联性,那么胜诉的可能性将会增加。
三、起诉所需证据与时效
1.在起诉时,除了转账凭证外,原告还需要提供其他间接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这些间接证据可以包括通话记录、短信、聊天记录等,用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款的合意。
2.原告还需要在诉讼时效期内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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