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土地证合一叫房地产权证,办理房地产权证需要将所有的资料、交给当地财政局,并开具缴纳契税的票据,到当地房管所缴纳测绘费、登记费和确权通知书及服务费通知书,并将《确权费通知书》和《服务费通知书》交给开发商汇款。开发商汇款后通知业主,业主将已缴纳的确认权属费等通知单送达房管所即可。
房产证和土地证二合一后办理需提交哪些材料
房产证和土地证二合一后办理需提交的材料有:
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
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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