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条逾期未还怎么写欠条
借款欠条可以根据以下要点撰写:
1.标题为“欠条”;
2.正文表明欠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以及出借人的信息;
3.欠款的日期、金额、归还的日期;
4.欠款人签字、按手印,填写日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二、法院如何认定欠条的效力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认定:
1.签订欠条的双方主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在我国,借贷的行为属于普通的民事法律行为,当然要求签订的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也就是说18岁以上的精神状况正常的人和16岁以上精神状况正常的人,并且可以自己的收入作为主要经济来源的,如果是这两类人签订的欠条的话,那么这个欠条的主体就是合格的,除此之外主体本身不合格,他们欠条本身就是无效的。
2.签订欠条的双方意思表示真实。
双方在签订的时候必须处于一个非常清楚自己在做什么的状态,如果是以欺骗或者是隐瞒,或者是暴力威胁来签订出来的欠条,那么此时是不具有完全的民事法律效力的。
如果提起诉讼的话,欠条如果本身效力存在欠缺,那么自己胜诉的可能性就是非常低的。
3.签订的欠条内容符合法律规范和公序良俗。
欠条签订的内容通常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电话联系方式,住址以及欠款的金额,归还的方式是否有利息等等,其中要注意的是金钱的用途也应当写到欠条里面。
如果借钱是用来从事毒品,枪支贩卖这种违法收益的话,那么该欠条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以及不符合公序良俗的行为,例如签订卖身契,这种非法和违反公序良俗的欠条,在法律上都是属于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欠条多少违约金合法
一般来说,欠条违约金不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或者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就合法。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民法典》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n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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