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房屋拆迁要钱好还是在房好是没有标准的,应该由被拆迁人自行决定,而在实践中被拆迁人一般是选择产权置换的。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因为每个人的实际情况都不会是一样的,所以还是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去选择要房还是要钱。
选择要房,最重要的还是满足居住这个刚需,其次是可以作为不动产进行投资,最后还可以租出去收租金。但是如果急需用钱的话,那是还是选拿钱,毕竟现金是最直观的收入。
如果是生活在一二线的城市的话,那么这时候选择房子的好处,会比直接拿钱好很多。我们都知道,一二线城市的房价目前都处于比较高的位置,而且由于劳动力的流入,房价始终会有上涨的空间。所以在一二线城市的话,拥有一套房子,它的价值在理论上是逐渐上升的。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一、房屋拆迁要钱的不足之处有哪些?
1、依据法律规定,被拆迁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评估方法有多种,如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等,但是现实中,对被拆迁房屋的评估方法常以成本法,没有综合考虑被拆迁房屋实际价值,导致评估价与房屋实际价值有差距。
2、选择货币补偿,需要全面考虑。房屋拆迁后,被拆迁人需要考虑现实的工作问题,户口迁移问题,儿女入学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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