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房产税如何征收?
1、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2、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3、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乘(1-10%或30%)乘税率(1.2%)。
4、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乘税率(12%),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
5、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二、深圳房产税有什么具体规定?
1、房产税规定:房产税征收对象有:产权属国家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产权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3、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产权属于集体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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