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流程如下:
1、原告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和材料进行审查;
3、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
4、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被告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6、庭审;
7、调解或者判决。
离婚起诉流程和费用
关于离婚案件的起诉流程和费用具体如下:起诉流程如下:第一、原告方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起诉书副本及相关证据材料;第二、人民法院在收到原告递交的材料后,对证据材料及其它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作出受理决定并予以立案;第三、人民法院将在立案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到被告,并告知被告有答辩的权利;第四、人民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送达开庭传票;第五、开庭时,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一般必须到庭的,如果因为特殊原因未能到庭,是必须向法院作出书面的说明,而且对是否离婚需要提交书面意见,同时,离婚案件的双方当事人都有权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关于离婚案件需要交纳的诉讼费用,在离婚费缴纳办法中有明确的规定,离婚案件每件50元至300元的诉讼费,如果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是不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的标准再另行交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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