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院上诉的流程如下:
1、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或者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
3、第二审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
一、诉讼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起诉书;
2、证据材料;
3、原告身份证以及证明被告的资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二、提出抗诉的具体表现如下:
1、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2、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有罪而判无罪,或者无罪判有罪的;
3、重罪轻判、轻罪重判,适用刑罚明显不当的;
4、认为罪名不正确,一罪判数罪、数罪判一罪,影响量刑或者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的;
5、免除刑事处罚或者适用缓刑错误的;
6、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
综上所述,当事人在第二审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上诉人有权撤回上诉。上诉人一经撤诉,便丧失了上诉权,不能再提起上诉,并应负担诉讼费用。
上诉是在原法院上诉吗?
民事案件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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