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证办理需要当事人亲自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健康证明等资料提交给登记部门,填写收养申请书,并且需要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可颁发领养证。办领养手续多久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的。
一、领养证应该怎么办理
领养证的办理方法:领养证的办理是需要当事人亲自办理手续,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健康证明等资料;将证明相关证明和资料提交给登记部门,提交材料后,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收养申请书;之后进行审查,审查完毕以后即可颁发领养证。
二、办领养手续要多久
办领养证手续多久需要看具体情况。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证明。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
三、办理领养需要什么条件
领养孩子时,收养人需要具备的条件包括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年满三十周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被收养人的范围】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的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n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n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n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n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n (五)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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