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签合同的效力要根据受委托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能力进行确定:
1、合同签订人无授权委托证明签订合同,委托单位未予盖章的,合同不能成立;
2、合同签订人持有委托单位出具的介绍信签订合同的,应视为有代理权;
3、合同签订人用委托单位的合同专用章或者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签订合同的,应视为有代理权。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一、合同章和公章的区别
从法律上说,合同上盖公章或合同章没有区别,理由如下:一、法律没有强制规定盖章类型。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对于盖合同专用章和公章没有做出明确的限定。但这不说明使用合同专用章签合同生效,公章签合同不生效。实际上,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和公司公章,在代表该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时,均产生法律效力。二、司法解释印证二者没有区别。根据法律规定:个人借用单位的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出借单位名义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归个人占有、使用、处分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借用人的刑事责任外,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的单位,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被害人明知签订合同对方当事人是借用行为,仍与之签订合同的除外。因此,法人合同专用章和公章在签合同时都是有效的,盖公章不影响合同效力。三、公章效力包含合同章效力。公司合同专用章专用于合同的签订,其效力仅限于合同签订。公章则具有代表公司的功能,其效力除了合同的签订以外,还可涉及及于公司一切事务,但二者用在合同上没有区别。
二、预签抵押合同必须是本人吗
签预抵押合同不一定必须是本人,本人可以授权委托人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第一百六十五条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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