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使用费是使用品牌方给品牌所有者交纳的使用费,一般费用会较高,且不会退还的;
品牌加盟费是品牌拥有者向加盟商收取的费用,加盟费按照约定,可以退还,或者可以换成广告费之类的。
前者是对品牌的使用,权限较大;后者是协助品牌所有者推广品牌,权限较小,内涵也是不同的。
商标使用费条款
通常是指按被许可方总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按季节或年计算和交付。被许可方应对使用许可商标或与之有关的货物(或服务)的销售情况作完整而精确的记录,并加以妥善保存。
按被许可方总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按季节或年计算和交付。被许可方应对使用许可商标或与之有关的货物(或服务)的销售情况作完整而精确的记录,并加以妥善保存。商标的使用是指以经营为目的,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用于服务或者与服务有关的物件上;用于商品或者服务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足以使相关公众认其为区别该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的实际使用。
特许经营的类型
(一)单体特许:特许人赋予被特许人在某个地点开设一家加盟店的权利。
(二)区域开发特许:特许人赋予被特许人在规定区域、规定时间开设规定数量的加盟网点的权利。
(三)二级特许:又称为分特许。特许人赋予被特许人在指定区域销售特许权的权利。在这种类型中,被特许人具有双重身份,既是被特许人,同时又是分特许人。
(四)代理特许:特许人授权被特许人招募加盟者。被特许人作为特许人的一个代理服务机构,代表特许人再招募被特许人,为被特许人提供指导、培训、咨询、监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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