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属于诈骗罪的一种,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一千元虽然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但也是一种诈骗行为一种违法行为,依法应当受到治安处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网络诈骗的形式有
网络诈骗的形式有:
1、假咨询信息;
2、网上拍卖;
3、和上网服务有关的骗局;
4、信息或成人服务骗局;
5、购买电脑软件骗局;
6、网络兼职;
7、贷款申请费;
8、信用卡申请;
9、租房诈骗;
10、冒充领导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其花样繁多,行骗手法日新月异,常用手段有假冒好友、网络钓鱼、网银升级诈骗等,主要特点有空间虚拟化、行为隐蔽化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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